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6月6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表示,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保险发展体系基本建成,并对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提出要求,包括要求加强普惠保险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大型保险公司普惠保险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等。
坚持惠民利民
《指导意见》明确了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广泛覆盖,提升保险服务的可及性;二是坚持惠民利民,提升保险服务的可负担性;三是坚持公平诚信,提升保险产品的保障属性;四是坚持稳健运行,提升保险经营的可持续性。
“这是我国首次针对普惠保险出台的专门文件,将之前党和政府对普惠保险业务重要性的整体强调全面细化为对产品种类、保障人群、服务方式等方面的要求,为我国普惠保险的发展搭建起较为完整的政策框架。”北京师范大学社会保障博士、北京城市学院副教授周玲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周玲表示,《指导意见》为普惠保险的运营设定了较为清晰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强调加强普惠保险监管。运营规范涵盖普惠保险的产品、风险控制、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可以较好确保普惠保险业务的稳健经营与保护普惠保险消费者利益;从多个维度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监管体系。
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专属普惠保险费率原则上应低于同等条件下其他保险产品费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当前普惠保险发展的重点领域包括,提升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加大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群、特殊职业和新市民等群体的保障力度,提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的抗风险能力。
同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积极参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校园安全、道路安全等突发事件,开展风险减量服务,有效提升各类风险的保障能力。积极发展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和疫苗接种等相关保险。适应人口政策调整带来的变化,积极发展生育、儿童等保险,满足家庭风险保障需求。
加强普惠保险战略规划
《指导意见》要求,保险公司要建立普惠保险发展领导体制,董事会和管理层要定期听取普惠保险发展情况,加强普惠保险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保险公司要明确普惠保险业务牵头部门,建立推动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保险公司要将开展普惠保险、履行社会责任纳入经营绩效考核,大型保险公司普惠保险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加强普惠保险内控管理,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及时识别和防控相关风险。
《指导意见》还明确,强化普惠保险业务监管。研究将普惠保险纳入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进行差异化监管。健全普惠保险风险监测、防范和处置机制。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不得开展专属普惠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准备情况如何?“我们建立了普惠保险发展组织领导和激励考核机制,明确了普惠保险业务主责部门,系统性地加强普惠保险的业务规划和落地管控,并在内部绩效考核中加大了对普惠保险的考核权重。”中邮保险回复记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