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严”字当头 “剑指”银行业违规乱象

2024-05-21 15:11:40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张冰洁] [编辑:李昆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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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金融监管延续高压态势,不少金融机构开年即领罚单。

根据iFinD同花顺数据,截至5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对银行机构(包括各分支机构)开出685张罚单。从违规的事由来看,信贷业务违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成为监管部门开出罚单的主要原因。

去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政策执行的一种有效手段,监管的处罚有助于降低金融风险、提升业务合规性,并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国家战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银行机构而言,要紧密围绕国家监管导向,不断完善内控合规管理,打造更加完善的信贷管理体系。

城商行和农商行成“违规大户”

记者根据iFinD同花顺平台提供的数据整理后发现,截至5月13日,今年以来,银行机构共收到金融管理部门开出的685张罚单,涉及被罚没总金额达4.92亿元(以处罚公告日统计)。

从受罚对象来看,不同类型的银行机构均有“上榜”,包括3家政策性银行、6家国有大行、12家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以及外资银行。

由于机构数量多、分布广,农商行无论是罚单数量还是被罚金额均排在各类机构的首位。数据显示,截至5月13日,一行两局对农商行共计开出罚单259张,罚没金额约1.6亿元。城商行、国有大行被罚金额总数也达到上亿元,分别约为1.2亿元、1.05亿元。此外,股份制银行合计被罚近9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被罚金额分别为1900万元、308.76万元。

从罚单金额来看,今年以来,银行机构共收到4张罚金超500万元的大额罚单,包括2家城商行、1家农商行和1家国有大行。单张金额最高的罚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出。

1月2日,齐鲁银行获领目前唯一一张超千万元的“天价罚单”,金额达1495.13万元。根据违规说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为齐鲁银行出具的处罚理由达15项,包括以信贷资金购买本行不良资产、小微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这些均属于极为重要的合规环节。

记者查询多个平台统计数据发现,今年以来,银行机构收到的罚单数量出现了环比和同比上涨。但相比机构罚单,金融管理部门给银行业开出的个人罚金数量增长更为明显。

牧羊犬中国金融业合规云平台监测数据显示,今年4月,无论是机构罚单还是个人罚单,银行业罚单量和罚金两项指标环比均呈现大幅上升趋势。其中,个人罚单量和罚金上升最多,分别环比上升39%和47%。相比之下,机构罚单量和罚金增幅虽然略小,但机构罚金超过了1亿元,占4月份罚金总额的96%。

信贷业务仍为“重灾区”

从违规行为来看,银行机构的被罚事项涵盖了信用贷款、账户管理、票据业务、信用卡、理财以及结售汇等各个业务范畴。

“从营收结构和利润占比看,信贷业务属于商业银行最为核心的业务,且信贷业务流程长、环节多,信贷资源又是稀缺资源,一直以来都是银行业合规审查的‘重灾区’。”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受访时表示。

作为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信贷投放与管理向来是金融管理部门监督的重点。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因信贷业务违规而受到处罚甚至重罚的银行机构不在少数,相关罚单数量占罚单总数的比例超过七成。

从信贷违规行为来看,罚单涉及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违规发放、信贷资金挪用、贷后管理不到位以及贷款“三查”不尽职等多方面。这些问题涵盖了银行信贷业务全流程的各个环节,也充分暴露了当前银行内部合规管理出现的漏洞。

以中部地区某城商行为例,今年伊始,该行4家分行接连被罚,罚没金额总计达620万元,这4张罚单的违规事项均涉及信贷业务,包括“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职务侵占该行信贷资金和骗取他人钱款”“贷款被挪用”等。

同样是今年开年,某国有大行浙江省分行也因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挪用进入股市等行为,被罚645万元。

3月27日,浙江某城商行因“向银行员工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且未及时纠偏”“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被罚385万元。

记者注意到,除了信贷业务违规外,数据安全与治理也逐渐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方向。

例如,今年2月份,一家头部城商行收到单笔金额超300万元的高额罚单,内容涉及多个数据违规事项,包括监管标准化(EAST)信贷、投资和理财三项业务的数据漏报,以及对公存款分户账、对公信贷分户账的数据错报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数据治理的薄弱会直接导致银行运行状态、行为合规性的失真,从而带来银行报送监管数据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这将导致金融监管部门对机构状态研判得不及时,不利于及时发现和处置金融风险。

“当前,监管对银行数据安全与合规的要求越来越高,银行要进一步加强数据治理能力,尤其是常被监管处罚的监管数据质量和报送环节。”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马天娇表示。

银行“饮鸩止渴” 存贷款虚增“抬头”

记者通过梳理银行业罚单情况发现,今年以来,银行因虚增存贷款被罚的数量也有所增加,且广泛存在于各类型的银行机构。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4月份就有10多张罚单与虚增存贷款行为有关,这一数量对比去年同期和上月均明显增加。

例如,4月19日,华中地区某城商行因为“存款业务违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以贷转存虚增存款”等多个违法违规行为,收到金融监管总局开出的485万元罚单。

另有银行因虚增存贷款一项违规事项领到多张罚单。今年1月25日,某国有大行山东地区一家支行因虚增存贷款被罚30万元;3月22日,上述国有大行嘉兴分行又因虚增存贷款被处罚金90万元。

此外,今年5月份,贵州银行六盘水分行因为“利用资金中介虚增存贷款规模”“贷款管理不规范”等三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150万元。

记者了解到,当前,存贷利差依旧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盈利来源。为了扩大营收,不少银行都会设立“揽储”的考核机制。作为完成存贷款规模考核指标的常用手段,虚增存款行为通常会出现在月末、季末以及年末考评等关键的时间节点。

“实际上,银行各分支机构在下达考核指标时还会层层加码,我们网点的客户经理其实都背负着不小的考核压力,完不成就会影响绩效。”某股份制银行常州地区一位客户经理向记者透露,“在业绩指标的高压考核之下,的确会有部分员工通过一些特殊手段来吸收存款。”

从过往的处罚情况来看,银行虚增存款的手段多样、招数繁多。据披露,银行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的手段主要有以贷转存、违规返利吸存、利用第三方资金中介吸存、延迟支付吸存、以贷开票吸存、通过理财产品倒存、通过同业业务倒存等多种方式。

据业内人士介绍,以贷转存是一种最为常见的违规揽储行为之一,其操作方法是,银行通常会要求借款人在网点借一笔贷款,然后以存款形式存入银行,再以存单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之后再把贷款存入银行,以此循环来扩大存款规模。

“虚增存款规模实际增加了贷款客户的成本,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在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看来,从中长期发展看,银行需要转向高质量发展。相对于规模扩张,银行更应注重经营质量提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轻资产业务比重。

近两年来,金融管理部门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信贷支持力度。但随着大行下沉小微金融业务,基层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中小银行中还出现了虚增贷款的违规行为。

例如,今年1月份,某东南地区城商行就因部分贷款存在月末冲时点、虚增贷款等行为,被处罚金292.12万元。

“当前,金融监管更强调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打击资金空转现象,金融增加值核算口径也做了优化。”薛洪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虚增存贷款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改变,相关违规现象也有望不断减少。

银行业需补足合规能力建设功课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总基调下,金融严监管的势头只增不减。

2023年12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机构检查局在专栏文章中表示,要紧绷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之弦,坚决做到“长牙带刺”,不断强化检查能力建设。

今年以来,中央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并提出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实现金融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近年来,银行业频现‘天价罚单’,正是监管趋严的必然结果,并不意味着银行业合规经营的倒退。恰恰相反,在严监管之下,潜在问题与风险更容易被暴露出来,倒逼银行对合规经营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薛洪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业内人士看来,银行本质上是经营风险的机构。加强提高内控合规管理能力,是银行实现持续经营、行稳致远的关键因素之一。

“随着银行业务规模扩增,复杂度提升,银行违规行为也日渐多样。”经济学者盘和林认为,“商业银行应加快完善内部风控体系,加强技术建设,通过算法对业务合规性进行自检,提前发现和解决问题。监管部门也可通过大数据聚焦违规行为跟踪监管。”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也建议,银行应在源头上预防,完善内部合规制度,强化内部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培养,把控贷前风险自查自纠,加大内部巡检,定期抽查贷款业务,建立起完善的贷中监测机制。

对于2024年银行监管趋势,多位受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几年,金融监管从严、从紧的基调不会改变。考虑到目前银行的业务结构,信贷业务仍将是监管重点关注的领域。

记者注意到,为了进一步提升银行信贷业务的规范性,相关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在公开征求意见一年后,今年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三个办法合理拓宽了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范围,并明确了参照适用范围,着力涵盖当前市场各类合理的融资用途需求。

在业内人士看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三个办法正式发布后,能够更好地适应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实际和发展趋势,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提高信贷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审:龙晓龙 二审:卢小伟 三审: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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